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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普及

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验收标准(试行)

作者:安徽省社科联网站时间:2018-04-05浏览:523

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验收标准

  

(试行)

  

依据《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设立与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及相关实际,制定本验收标准,符合验收标准各项要求则验收合格。

(一)市社科联、基地定点单位认真学习了《暂行办法》;

(二)基地标牌挂在室外较醒目处;

(三)基地社科普及独立空间布置完好;

(四)在独立空间内展出社科普及图书、资料;

(五)在基地适当位置展出全省统一规定的展板(4块);

(六)有相对稳定的兼职管理人员;

(七)基地与省、市社科联通信联络(包括QQ)完善;

(八)建立基地管理与开展科普活动的相应制度;

(九)《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基地建设投入机制落实到位;

(十)具备承办全省统一行动的社科普及活动的基本条件。

  :其中第(三)、(四)、(五)三项,特别是(三)、(四)两项对非资助社科普及基地不作要求。

       (来源:安徽省社科联网站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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